“政府创造环境,企业创造财富”。北关区区委、区政府为推动园区建设,出台了土地使用、财政奖励、税收返还、解决子女入托、入学等诸多优惠政策,为来园区投资的客商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。
入驻企业自投产之日起,第一年享受试产期待遇,试产期内企业纳税形成区级财力部分,区财政给予全额奖励,以后三年,区财政每年拿出此类收入的30%奖励企业,之后企业作为园区老企业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。税后利润(红利)用于投资的,区财政视投资额占税后利润的比例,斟情从留成的所得税中,拿出部分或全部奖励企业。对区级财政有重要贡献的企业的奖励,可一事一议。
园区内企业应缴纳的区级规费,一律免收。
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,凡进入园区检查者,须经园区建设领导小组批准,并持市、区纪检部门入园检查通知书,由管委会接待入园检查。
新投资项目在建设前期,管委会帮助协调解决临时办公用房。入驻园区投资的企业法人、企业引进的高级科技人才、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,可以在北关辖区择校入学和入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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